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教发[2014]6号

2015年04月21日 00:00  点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扶贫办(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服务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国务院扶贫办组织编制了《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国务院扶贫办

2014年6月16日

三、体系的基本架构

(三)职业教育的办学类型

……学历职业教育与非学历职业教育。职业院校同时开展学历职业教育和非学历职业教育,满足行业、企业和社区的多样化需求。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开展的非学历职业教育可以通过质量认证体系、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学分银行和职业资格考试进行学历认证。

四、体系建设的重点任务

(七)完善职业人才衔接培养体系。

……强化学历、学位和职业资格衔接。研究探索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学位制度。完善学历学位证书和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逐步实现职业教育学历学位证书体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职业资格证书体系的有机衔接,探索建立各级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衔接的制度。完善职业院校合格毕业生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办法。

六、保障实施

(二)完善支持政策。

完善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坚持“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原则,对从事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殊工种的劳动者,严格落实就业准入法规和政策。

上一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07]73号)
下一条:职业资格证书规定劳部发[1994]98号

关闭